瓦房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瓦房店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瓦政發〔2021〕72號
發布:2021-09-29 11:13:00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軸承產業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及相關單位:
《瓦房店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業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瓦房店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此件公開發布)
瓦房店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切實有效推進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工作,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的引導作用,增強益貧帶貧、鄉村振興的有效性,根據《財政部辦公廳 商務部辦公廳 國務院扶貧辦綜合司關于開展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19〕58號)、《財政部關于印發<服務業發展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建〔2019〕50號)、《關于開展2019年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的通知》(遼商電商函〔2019〕331號)、《瓦房店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實施方案》(瓦政辦發〔2020〕5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2019年中央財政安排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縣補貼專項資金1500萬元,用于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示范升級版項目建設。
第二章 專項資金支持范圍
第三條 專項資金支持對象為經公開招投標,通過審核達到我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項目建設標準的電子商務企業、電子商務服務企業、商貿企業、物流企業、行業協會、培訓機構等。
第四條 支持農村流通基礎設施建設。
(一)支持農產品分級、包裝、預冷等商品化預處理設施、設備,完善產、供、銷全鏈條服務,提高農產品商品化等方面。
(二)支持完善縣、鄉、村三級物流配送體系等方面,整合商貿物流快遞資源,摒棄傳統的各大物流企業使用自有體系配送的模式,保障在各種氣候環境條件下,有效對全市電商服務站點實施充分的物流服務,對全市1個主城區和4個主要方向的物流線路,實施整體配送布局服務。
(三)支持智能分揀線升級和改造,增加分揀能力和完善分揀系統,滿足4家以上快遞物流公司同時分揀,為統一配送做好準備。
(四)支持電商物流倉儲升級。深化電商資源整合,增強電商公共服務體系功能,提供技術支持、物流倉儲、網絡配送、線上線下融合等一體化服務。
(五)支持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等體系設施的建設和升級改造,以信息化為重點,在功能上做相應擴容提質,實現農村電子商務服務站點、農戶生產銷售與公共服務中心對接。
第五條 支持農村電商公共服務體系及區域公共品牌建設。
(一)支持公共服務中心技術手段、業務模塊、培訓營銷、特色產品展示和直播產業服務等功能性升級改造。
(二)支持區域公共品牌建設,采取統一外包裝和統一標識等多種形式,指導農產品上行,提高線上線下交易效益,支持農產品品牌營銷與建設,提升品牌知名度等方面。
第六條 支持農村電子商務培訓。
支持深化與院校、知名電商平臺、專業機構的合作,升級電商培訓體系,創新培訓方式,提升培訓質量,保證培訓周期。
第三章 資金審批程序
第七條 項目建設單位完成項目建設后,向瓦房店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電商辦”)提出驗收申請。
第八條 市電商辦會同市財政局依據申請,組織第三方審計部門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
第九條 市電商辦依據第三方審計部門出具的驗收報告內容,為符合驗收標準的項目建設單位向市政府提出資金撥付申請,市財政局根據市政府審批意見進行資金撥付。
第十條 市電商辦負責建立健全項目建設檔案,對項目建設、驗收、補助等各環節的材料進行整理歸檔,做到資料詳實、手續齊備、程序合規。
第四章 資金監管
第十一條 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會同市商務局管理。
(一)市商務局負責提出專項資金支持重點和范圍;提出專項資金的使用方案;根據項目實施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負責項目的組織實施與監管;會同市財政局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二)市財政局負責審核專項資金預算和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市領導的審批意見及時撥付資金;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專項資金管理遵循預(決)算公開、管理規范、注重實效的原則,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向社會公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第十三條 電子商務進農村項目資金必須??顚S?,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白條列支,不得大額現金支出。市財政局和市商務局應切實加強對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監督工作。
第十四條 凡發生虛報、騙取、挪用電子商務進農村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的,一經查實,嚴格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項目實施期內”指2019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第十六條 本辦法支持在項目實施期內建設完成并投入運營的電子商務進農村專項項目。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市商務局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解讀:關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瓦房店市電子商務進農村綜合示范升級版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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