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瓦房店市“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發布:2021-10-25 11:37:00
按照科學嚴謹、實事求是、依法依規、注重實效的基本要求,為科學分析事故原因、準確認定事故性質、嚴格劃分事故責任,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成立瓦房店市“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F解讀如下:
一、成立背景
2021年10月 24日 5時 30 分許,瓦房店市鐵東街道辦事處文圣社區一居民樓發生燃氣閃爆事故, 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 7人受傷。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并報請市政府同意,決定成立“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
二、成立過程
2021年10月 24日瓦房店市政府擬定成立“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10月25日市應急管理局召開“10·24”燃氣閃爆事故協調會,通報事故基本情況,征求調查組組成單位人員及各組職責意見,并報請市政府同意,決定成立“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
三、主要內容
(一)事故調查組組成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監察機關、公安機關以及工會派人組成,并應當邀請人民檢察院派人參加。
根據“10·24”燃氣閃爆事故情況,事故調查組下設綜合組、技術組、管理組,聘請4名相關行業專家參加調查。
(二)事故調查組職責分工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事故調查組履行下列職責:
1.事故調查組負責查明事故的發生原因、經過、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等情況。
2.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
3.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4.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5.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三)各工作組職責分工
調查組根據需要,設綜合組、技術組、管理組。各工作組本著“協調合作、分工負責”的原則,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全面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瓦房店市“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的通知
文件:瓦房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成立瓦房店市“10·24”燃氣閃爆事故調查組的通知